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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简易注销
龙岗区简易注销是指在深圳龙岗区注册的企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简化程序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一种方式。该流程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推行,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退出效率。
以下是关于龙岗区简易注销的系统说明:
一、适用对象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具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不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况;
5、未涉及税务稽查、欠税、发票未缴销等税务异常情形;
6、全体投资人(股东)对简易注销无异议,并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税务清税
虽然简易注销可免于提交清税证明,但企业仍需确保税务状态正常。建议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龙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确认是否已完成税务注销或处于“零申报”且无欠税状态。
2、公示程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入“简易注销公告”专栏;
填写企业信息,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期间如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简易注销程序将被终止。
3、提交注销申请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搜索“企业注销登记”,选择“简易注销”事项;
按指引在线提交材料,包括:
《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公章缴销证明等)
4、审核与核准
龙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通常在1-3个工作日内核准注销,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注销结果。
三、注意事项
简易注销一旦提交并公示,不得撤回(除非公示期内发现错误且未被核准);
若企业在公示后被发现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如隐瞒债务),相关投资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若企业曾开立银行账户、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等,建议在工商注销前同步办理注销手续;
公章应在工商注销完成后及时缴销。
四、咨询与办理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
电话:0755-12345(深圳政务服务热线)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线上办理平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建议企业在办理前通过“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45热线确认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模板下载、操作指引),也可告知具体企业类型,我可提供更针对性指导。
🕐 2026-02-01 2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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